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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分期案件因逾期繳納,已無法利用超商或智慧支付管道繳納,我要如何補繳?

分期案件如已逾期,超商或智慧支付管道將無法受理,請至本所、臺北市區監理所或士林監理站櫃檯繳納,或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連同欲繳納之「分期繳款單」逕寄本所。(金額:當期繳款金額  受款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地址: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

再次提醒: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3條規定,如有1期違約未按期繳納,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鍰,移送強制執行。請按期繳納,以免遭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