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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內交通違規點數達6點,如何申請自費講習扣抵點數2點?

       依據112年6月30日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第4項規定,1年內記點達6點,可自行向監理機關申請自費道安講習,得扣抵點數2點;自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1年內以申請1次為限。如於1年內達6點(線上查詢連結),請逕洽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02)2763-0155轉213、214)臨櫃或電話申請自費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費用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