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移送案件繳款方式如下: - 有3段式條碼:期限內持通知單在超商櫃檯繳款(約3日銷案)。
- 沒有3段式條碼或是已經逾期:
- 臨櫃繳款:至裁決所(即時銷案)或行政執行署櫃檯繳款(約2星期銷案)。
- 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戶名: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支票罰鍰專戶
(請註明證號、姓名及相關資料,寄至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8樓 積案催收課)(約1~2星期銷案)
- 銀行或郵局匯款/ATM或網路轉帳:
立帳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
戶名: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支票罰鍰專戶
帳號:210-131-16108-0
(匯款時,請詳填證號、姓名、電話;ATM或網路轉帳後請再來電告知02-23658270分機495)(約1~2星期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