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01年大事紀 日期 | 內容 |
05.01 | 民眾服務區建置Taipei Free無線上網熱點,提供洽公民眾免費使用。 |
06.08 | 印製隨身包宣導面紙3萬包,發送市民廣為知悉「逾期紅單、裁決書郵局可代收」及「違規罰鍰逾期不繳納,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
06.22 | 配合法務部重新釋示有關行政執行法第7條,交通違規罰鍰之債權憑證行政執行期間由原5年延長至10年。 |
07.12 | 網路、語音參加之金融機構(含農漁會及信用合作社)由原本8家增加至300多家,民眾可持其金融卡繳納交通違規罰鍰。 |
09.06 | 交通違規之司法救濟,由原本之聲明異議方式,改以行政訴訟方式並由民眾洽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
09.25 | 編印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第20版便民服務手冊,分送市民瞭解裁決業務內容及繳納交通違規罰鍰相關資訊,加強宣導民眾守法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