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施政計畫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業務項目 計畫內容 一、案件管理業務 二、違規裁罰業務 三、違規申訴業務 四、積案催收業務 五、資訊處理業務 六、肇事鑑定業務 辦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相關事項。 七、其他設備 汰換伺服器、個人電腦、網路及資訊周邊設備。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業務項目 計畫內容 一、案件管理業務 二、違規裁罰業務 三、違規申訴業務 四、積案催收業務 五、資訊處理業務 六、肇事鑑定業務 辦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相關事項。 七、其他設備 汰換伺服器、個人電腦、網路及資訊周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