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施政計畫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業務項目 計畫內容 一、案件管理業務 二、違規裁罰業務 三、違規申訴業務 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及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業務。 四、積案催收業務 五、資訊處理業務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電腦網路及資訊設備維護。 六、肇事鑑定業務 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 七、其他設備 汰換個人電腦、網路及資訊周邊設備。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業務項目 計畫內容 一、案件管理業務 二、違規裁罰業務 三、違規申訴業務 辦理行政訴訟案件及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業務。 四、積案催收業務 五、資訊處理業務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電腦網路及資訊設備維護。 六、肇事鑑定業務 辦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 七、其他設備 汰換個人電腦、網路及資訊周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