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11年度施政計畫業務項目計畫內容一、案件管理業務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案件管理、案件移轉、資料管理等業務。辦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案件指駕歸責駕駛人業務。辦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案件代保管物件管理業務。二、違規裁罰業務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臨櫃裁罰、受理分期、吊扣(銷)處分等業務。推動多元管道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業務。三、違規申訴業務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業務。辦理行政訴訟案件業務。辦理罰鍰退款業務。四、積案催收業務交通違規逾期案件逕行裁決。辦理交通違規案件移送強制執行及憑證管理業務。五、資訊處理業務辦理資訊處理業務及相關資訊業務。辦理電腦網路、辦公室及公路監理資訊設備維護。導入資通安全管理制度。六、肇事鑑定業務辦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七、其他設備汰換個人電腦、網路及資訊周邊設備。汰換機房不斷電系統及環境監控系統。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