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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31康芮颱風災害,受災民眾交通違規案件權益照顧措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因應113年10月31日康芮颱風造成各地災情,為照顧民眾權益,交通部公路局訂定「因應1031康芮颱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受災民眾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得展延至114年5月31日,或裁處免罰(車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