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 將自動展延至1月30日繳納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聯絡人:吳素禎課長
- 聯絡資訊:2365-8270轉211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將自動展延至1月30日(上班日)。凡列管於該所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春節假期者,可順延至1月30日上班日繳納。至於單純繳納罰鍰,不須另為處分吊扣(銷)牌、駕照案件,民眾仍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含監理服務APP)、語音、手機APP及5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美廉社)繳納罰鍰。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s://www.judge.gov.taipei/)。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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