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81次酒駕累犯公布30名 林子峰拒測2次罰36萬元最多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聯絡人:王詩媛代理課長
- 聯絡資訊:2365-8270轉218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第81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0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3名,3次以上者有6名,拒測累犯2次者有1名,合計30名(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詳如附件),臺北市累計已公布2,056人次(1,915名)。 本次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子峰,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累犯次數最多者為王興及吳正一,酒駕累犯4次王興處罰鍰27萬元、吳正一處罰鍰30萬元,2人機車駕照處禁考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0名案件已結案,6名申請分期繳款,餘4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74萬7,500元。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没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臺北、新北、桃園各市裁決機關網站查詢。 臺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新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桃園市: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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