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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訴回函或歸責通知書如需繳納罰鍰,可採哪些管道繳款?

民眾向裁決所提出申訴或歸責申請,於接獲本所仍須繳納罰鍰之回函後,可利用以下管道繳納罰鍰:

1.手機APP繳款

2.使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撥打語音電話(412-1366、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請改撥41-1366,接通後按168#)轉帳繳款。

3.使用超商多媒體機(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持歸責通知書提供之繳款單於期限內至超商櫃檯繳款。

4.至台北富邦銀行提供車號或身分證號繳納罰鍰。

5.使用中國信託之ATM轉帳繳款。

6.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並連同申訴回函或歸責通知書掛號郵寄本所(以郵戳日期為準)。

7.持申訴回函或歸責通知書親至本所櫃檯繳納罰鍰。

惟尚有代保管物件或須審驗駕照或吊扣(銷)駕(牌)照或其他處分者,無法利用多元繳納管道繳款,仍請親至本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