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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施政計畫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107年度施政計畫
業務項目計畫內容

一、違規案件管理業務

  1. 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收件審查、案件管理、案件移轉、退件處理、資料管理及歸責駕駛人等有關事項。
  2. 宣導便民措施及道路安全。
  3. 抽查結銷案件,確保案件處理之正確性。

二、櫃檯裁罰業務

  1. 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臨櫃裁罰、受理分期、吊扣(銷)處分等事項。
  2. 得郵繳之違規案件委託代收管道自動繳納或轉帳之查核處理及結案。
  3. 單一窗口電話查詢服務業務。

三、違規申訴及退款業務

  1. 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業務事項。
  2. 辦理行政訴訟案件業務。
  3. 辦理退款業務。

四、交通違規案件逕行裁決及罰鍰催繳業務

  1. 交通違規逾期案件逕行裁決。
  2. 專案催繳交通違規。
  3. 受理催收案件申訴、訴訟、法令解說等業務事項。
  4. 辦理交通違規案件執行憑證管理業務。

五、肇事鑑定業務

  1. 辦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相關事項。
  2. 事故地點或相關設施之勘查。
  3. 回饋交通安全改善建議。

六、電子處理資料業務

  1. 資訊應用系統管理與維護及其他相關資訊業務。
  2. 辦理電腦網路、辦公室及公路監理資訊設備維護。
  3. 採購及管理資訊軟硬體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