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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施政計畫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100年度施政計畫

業務項目

計  畫  內  容

一、違規入案管理業務

  1. 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收件審查、入案管理、案件移轉、退件處理、資料管理等有關事項。
  2. 辦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便民措施等宣導工作。
  3. 辦理結銷案件抽查,確保案件處理之正確性。

二、櫃檯裁罰業務

  1. 辦理汽(機)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臨櫃裁罰、吊扣、銷處分等事項。
  2. 得郵繳繳納違規案件委託代收管道自動繳納或轉帳之查核處理及銷案。
  3. 單一窗口電話查詢服務業務。

三、違規申訴及退款業務

  1. 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業務事項。
  2. 辦理聲明異議及抗告案件相關事項。
  3. 辦理退款業務。

四、交通違規案件逕行裁決及罰鍰催繳業務

  1. 交通違規逾期案件逕行裁決。
  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鍰積案催繳暨移送強制執行事項。
  3. 受理催收案件申訴、法令解說等業務事項。

五、電子處理資料業務

  1. 辦理公路監理電子處理資訊業務及其他相關資訊業務。
  2. 推動整體裁決流程之整合,提昇行政績效。
  3. 辦理公路監理資訊設備更新,提昇為民服務品質。

六、鑑定與勘查

  1. 辦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相關事項。
  2. 事故地點或相關設施之勘查。
  3. 設置民眾洽公櫃檯,提昇為民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