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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施政計畫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98年度施政計畫

業務項目

計  畫  內  容

一、違規入案管理業務

  1. 辦理汽(機)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收件審查、入案管理、案件移轉、退件處理、資料管理等有關事項。
  2. 辦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相關便民措施等宣導工作。
  3. 辦理結銷案件抽查,確保案件處理之正確性。

二、櫃檯裁罰業務

  1. 辦理汽(機)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臨櫃裁罰、吊扣銷處分等事項。
  2. 得郵繳繳納違規案件委託代收管道自動繳納轉帳之查核處理及銷案。
  3. 賡續辦理本所單一電話服務業務。

三、違規申訴及退款業務

  1. 辦理民眾聲明異議移送地方法院等相關事項。
  2. 受理民眾申訴案件及法令解說等業務事項。
  3. 退款業務。

四、交通違規案件逕行裁決及罰鍰催繳業務

  1. 交通違規逾期案件逕行裁決。
  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鍰積案催繳暨移送強制執行事項。
  3. 受理催收案件申訴、法令解說等業務事項。

五、電子處理資料業務

  1. 配合裁罰催繳業務,加強逾期違規案件管理,提昇裁罰率。
  2. 推動各項裁罰自動化作業,提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
  3. 建置申訴案件管理系統,提昇申訴案件處理成效。

六、鑑定與勘查

  1. 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行車事故鑑定案件。
  2. 事故地點或相關設施之勘查。
  3. 推動辦理鑑定會議全程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