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方式為: ‧親至應到案處所。 ‧網路:市民服務大平臺。 2.具備文件為: ‧交通違規通知單影本或掃描檔。 ‧陳述書(敘明理由、姓名、車號、單號、聯絡電話及地址)。 ‧採證照片(正本、影本或掃描檔)。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委託辦理另附委任書(若陳述(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
1.辦理方式為:
‧親至應到案處所。
‧網路:市民服務大平臺。
2.具備文件為:
‧交通違規通知單影本或掃描檔。
‧陳述書(敘明理由、姓名、車號、單號、聯絡電話及地址)。
‧採證照片(正本、影本或掃描檔)。
‧其他足資佐證資料。
‧委託辦理另附委任書(若陳述(申訴)人非為受處分之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