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截至去(107)年底北市仍有9,320件酒駕罰單未繳,欠繳費用高達2.39億一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表示,歷年來裁決所均積極催繳酒駕等重大違規案件,遭舉發2年以上之酒駕案件,結案率已達92.8%。
因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違規,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支付一定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抵扣之。」因此,酒駕裁罰須待法院判決確定計算判決內容可扣抵罰鍰金額後才能再據以處罰,故自違規人移送法辦至判決確定止,實務上約有1~2年之時間落差。
裁決所表示,酒後駕車移送法辦案件,該所會依法院判決結果,扣抵勞役折抵案件及罰鍰金額後仍尚有未繳清部分,開製裁決書予違規人,裁決書送達後如仍未繳納罰鍰,依法將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統計104年至107年酒駕違規移送強制執行計3,161件,移送金額約1億9,900萬元。
裁決所並表示,有關欠繳罰鍰金額最高違規人,經查該違規人目前有4件違規案件尚未繳納結案,該4件違規均係於106年4至9月間酒駕違規,酒測值皆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刻正由法院審理中,該所會視法院判決結果再依法處理。
酒後駕車除須處以高額罰鍰外,更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也易造成他人及自身生命財產損失;裁決所再次呼籲市民朋友切勿酒後駕車,以維護交通秩序及民眾生命安全。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s://www.judg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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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