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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裁決所開辦重覆繳納罰鍰線上退款申請系統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聯絡人:江課長 漢強
  • 聯絡資訊:02-2365-8270轉311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稱裁決所)已開辦重覆繳納罰鍰線上退款申請系統,提供重覆繳納罰鍰、行政訴訟撤銷原處分及申訴免罰案已繳罰鍰線上申請退款系統申辦服務。
       裁決所表示,民眾罰鍰退款案件分為重覆繳納(利用不同管道重覆繳納罰鍰)、誤繳罰鍰(繳納錯誤罰單或行政訴訟撤銷原處分及申訴免罰)、溢繳罰鍰(因違規通知單送達因素多繳納罰鍰)。誤繳及溢繳罰鍰部分如經申訴或行政訴訟程序同意撤罰或低罰後,裁決所將發文通知退款;重覆繳納部分每日由系統比對資料,經彙整後於1個禮拜內主動以郵簡方式通知民眾辦理退款。
       惟目前民眾依前揭通知到裁決所申請退款比率約7成,尚有部分民眾未即申辦退款,即日起裁決所網站(https://www.judge.gov.taipei/)提供「重覆繳納罰鍰線上退款申請」(https://tao.gov.taipei/JsuitSite/Sys/Func02.aspx),輸入退款案件車號、單號、應退款人(受處分人)及退款金融機構帳戶資訊即可完成申請作業,方便民眾申辦。建議申辦退款前,民眾可先確認個人名下有無重覆繳納案件(https://tao.gov.taipei/judgeRepaid/front/AP01.aspx)再申請退款。
       裁決所特別提醒,申請人需為應退款人(受處分人),並提供應退款人本人金融機構帳戶,以確保申請人權益;如資料不全經要求提供補正,請於收到通知7日內完成,逾期裁決所會以e-mail或電話通知程序不完備不予受理。
       該項便民服務措施可讓民眾節省申辦時間(無須至裁決所辦理)、節省紙張(符合環保節能政策)、節省郵資(免除寄回費用);另外操作輸入簡易(輸入裁決所公文文號帶出相關退款資訊)、退款容易(轉入指定帳戶安全便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裁決所呼籲市民遵守交通安全之規範,如有相關交通違規罰鍰、吊照處分查詢,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s://www.judg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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