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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澄清尚無同仁確診,相關應變措施皆依市府規定辦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聯絡人:楊宜潔主任
  • 聯絡資訊:02-23658270轉761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1名同仁於5月24日20時通報其同住家人當日晚間被通知確診,裁決所通知該名同仁5月25日起依規定請假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未再到所上班,並依衛生局通知完成採檢,仍在等待結果(尚未確診)。
       在接獲同仁同住家人確診通知後,裁決所立即請同辦公室員工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並規劃居家辦公。另裁決所所在水源大廈訂於5月26日晚上19點,進行辦公室場所、公共走道清消作業。
       裁決所自5月17日(一)即開始實施居家辦公,各課室依業務需求調整居家辦公每日實施人數,5月20日(四)起視疫情變化及實際業務再增加居家辦公人數,經查尚無同仁申請居家辦公不准之情事。另配合市府規定,亦同步啟動彈性上、下班機制,調整上班時間為7:30到10:00;下班時間為4:30到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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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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